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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

黔西南日报  2015-03-31 09:12

[摘要]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我州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我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29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2014年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情况及201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计划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说明。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兴义市北京路47号,联系电话:0859-3116117。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资金管理科、会计核算科、计划信贷科、稽核执法科、监察室,下设城区、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贞丰县、晴隆县、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等9个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中心网站: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www.qxn.gov.cn/Org/QxnGov.GJJ.html

网上服务:网上咨询、服务热线、短信等。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我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2014年,全州实缴单位2,155家,实缴职工11.03万人,缴存12.33亿元,同比增长16.02%。当年新开户单位62家,新开户职工0.573万人,净增单位-199家,净增职工0.2470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50.84亿元,缴存余额34.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2.01%、27.29%。

(二)提取:2014年,提取4.97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0.27 %,比上年同期增加10.5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 16.50亿元,同比增长43.0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我州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862笔8.06亿元,同比增长9.62%、7.58 %。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76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6万笔36.25亿元,贷款余额26.04亿元,同比增长25.58%。个贷率75.82 %,比上年同期减少1.03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黔西南州未被住建部列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地区。

(四)购买国债: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州结余资金存款 9.47亿元。其中,活期0.26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8.76亿元,1年以上定期0.28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17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75.82 %,比上年同期减少1.0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 13,040万元,同比增长51.05 %。存款利息收入2,80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237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 7,925万元,同比增长35.49%。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6,843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7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1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增值: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 5,115万元,同比增长83.73%。增值率1.62%,比上年同期增加0.59个百分点。

(四)增值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53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68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3,66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建设补充资金917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17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2,604 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6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万元,公用经费45万元,专项经费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604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黔西南州未被住建部列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地区。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4年以来,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2.29%和16.02%。缴存职工的构成情况:按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7.58%,国有企业占18.31%,城镇集体企业占1.66%,外商投资企业占0.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1%,其他占0.63%。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占13.1%,中等收入群体占86.3%,高收入群体占0.6%。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5.35万笔 4.96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54.6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4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 61.54%,租赁住房占0.0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45.3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57.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72%,户口迁出我州或出境定居占7.42%,其他占22.7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5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1291万元。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8.1%,90-144(含)㎡占 85.3%,144㎡以上占6.6%;新房占88.9%,二手房占 11.1%,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15.6%,中等收入群体占83.9%,高收入群体占0.5%。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黔西南州未被住建部列入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地区。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35%。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根据黔人社厅发〔2014〕7号《关于公布2013年度贵州省城镇单位人员平均工资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黔人社厅发〔2013〕3号《关于调整2013年贵州省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公布的内容,按住建部建金管〔2005〕5号《关于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公布的职工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中心2014年度未作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金〔2014〕1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的内容执行。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仍然执行30万元高贷款额度。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未对政策进行调整。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2014年7月1日对贷款审批权限完全下放。缩短办事时限:归集,现场办理;提取,现场办理,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缩短1个工作日;贷款,8个工作日,缩短7个工作日。

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30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 工

1 胡雨生 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2 邹小岩 党组成员、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计划信贷科、资金管理科、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机关工会及管理部有关工作。

3 张 春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协助主任分管会计科、稽核科、机关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计生、安全生产、普法、人口普查、档案、国防教育、统战、老龄、保密、残联、关工委、离退休干部、青年妇女及管理部有关工作

4 谭立珍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主任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室。

序号 网点名称 地点 营业时间 咨询电话

1 城区管理部 兴义市桔山广场 8:30—12:00 0859-2215717、2215718

14:30—18:00

2 兴义市管理部 兴义市桔山广场 8:30—12:00 0859-2215713、

14:30—18:00 2215710

3 兴仁县管理部 兴仁县师范路41号 8:30—12:00 0859-6217939

14:30—18:00

4 安龙县管理部 安龙县新安镇金龙市场金龙大道 8:30—12:00 0859-5210267

14:30—18:00

5 贞丰县管理部 贞丰县珉谷镇内环路40号 8:30—12:00 0859-6618798、6618968

14:30—18:00

6 晴隆县管理部 晴隆县莲城镇南街 8:30—12:00 0859-7614185、7616686

14:30—18:00

7 普安县管理部 普安县盘水镇西街36号 8:30—12:00 0859-7235525、7235565

14:30—18:00

8 册亨县管理部 册亨县者楼镇拥军路18号 8:30—12:00 0859-4215082、4215092

14:30—18:00

9 望谟县管理部 望谟县天马大道 8:30—12:00 0859-4617333、4617018

14:30—18:00

管理部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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